山亭经济开发区扎口管理服务办法

山亭经济开发区扎口管理服务办法

 

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,动员全区上下支持开发区建设,推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根据区委、区政府《关于加快山亭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》的要求,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开发区范围内实行扎口管理服务。

1、本着控制检查、注重服务、减少干预的工作方针,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,规范行政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,使开发区成为安心、放心、省心、舒心的投资创业热土。

2、规范涉企检查行为。对开发区企业进行执法检查,必须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并办理入企检查手续。

3、规范涉企处罚行为。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,必须按照法定的职能履行职责,体现教育为主的原则,注重纠正整改,辅助处罚。

4、严禁“三乱”行为。严禁在开发区范围内设卡、收费、罚款。一经发现查实,区纪检、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。

5、实行扎口收费。开发区内的行政事业性费用,由开发区管委会报区政府同意后,统一收取,区直有关部门(单位)不得直接到开发区收取任何费用。

6、年检、年审。开发区内企业证照年检、年审,相关部门要提前通报给开发区管委会,由开发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,集中统一办理,按最低标准收取费用。

7、企业义务。开发区内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发区管委会,按照法律、政策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税费。

8、健全服务公开制度。开发区发展的重大问题、重大决策、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,对办事内容、程序、权限、时限、结果、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“六公开”。

9、接待咨询要求。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属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咨询事项,应予以答复;咨询人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的,应当提供;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告知咨询人向有关行政机关咨询。

10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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